限制条件 | |
DMFA | 1.不得单独作为物质或其他物质的组成部分投放市场: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物质或混合物(2023年12月12日生效)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已纳入相关化学安全报告和安全数据表,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s)与工人吸入暴露量为<6 mg=""> |
2.不得单独作为物质或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制造或使用,或在2023年12月12日后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混合物中,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适当的操作条件,以确保工人的暴露低于第1段中DNEL规定的。 | |
3.自2024年12月12日起,就作为纺织品和纸张材料的直接或转移聚氨酯涂层工艺中的溶剂或自2025年12月12日起, 在市场上用作或用作干纺和湿纺工艺中的溶剂合成纤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