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 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2008年12月3日,欧盟发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订提案。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创造更好的法规环境,即简单、易懂、有效和可执行的法规。RoHS指令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改变了法律用词,澄清了指令的范围和定义; 2. 引入产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声明; 3. 分阶段将医疗器械、控制和监控仪器纳入到RoHS指令的范畴; 限制的六种有害物质(Lead铅; Mercury汞;Cadmium镉;Chromium (VI)六价铬; 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 (PBDE’s))没有变化,但四种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要求进行优先评估,以便考察将来是否纳入限制物质的范畴 中国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政府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上应标识环保使用期限,标识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应标注包装物材料名称。可按照标准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2006.GB/T 26125-2011的要求进行。进入重点管理目录(2010年公布首批三大类:移动用户终端、电话机、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 的产品必需确保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已被替代,或含量不超过限量标准且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想要了解更多, 可以联络我们的专业团队
ROHS
欧盟
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信息和通讯设备、消费类产品、照明设备、电器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仪器、自动售卖机。
2008年12月3日,欧盟发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订提案。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创造更好的法规环境,即简单、易懂、有效和可执行的法规。RoHS指令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改变了法律用词,澄清了指令的范围和定义;
2. 引入产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声明;
3. 分阶段将医疗器械、控制和监控仪器纳入到RoHS指令的范畴;
限制的六种有害物质(Lead铅; Mercury汞;Cadmium镉;Chromium (VI)六价铬; 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 (PBDE’s))没有变化,但四种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要求进行优先评估,以便考察将来是否纳入限制物质的范畴
中国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政府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上应标识环保使用期限,标识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应标注包装物材料名称。可按照标准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2006.GB/T 26125-2011的要求进行。进入重点管理目录(2010年公布首批三大类:移动用户终端、电话机、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 的产品必需确保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已被替代,或含量不超过限量标准且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中国RoHS“两步走”,我的产品需要应对哪个阶段的管控要求?
中国RoHS有哪些标识要求?
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销售、进口低污染电器电子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2016年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联合部长令第32号,即中国RoHS 2.0)。中国RoHS采用“两步走”的工作思路,“ 第一步”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仅要求声明其中的有害物质信息, 即遵从标识要求标准;“ 第二步”则对进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标,按照相关合格评定制度进行管理。
针对“第一步”需要依据标识要求标准(SJ/T 11364-2014),声明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有害物质信息可以选择GB/T 26125-2011的测试方法进行产品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标识。
针对“第二步”需结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的要求,确保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满足《实施安排》要求,完成合格评定。
1.适用的产品范围
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部件材料。
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 1500 伏特、交流电不超过 1000 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其中涉及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产品目录共包括12类产品,具体如下:
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2.常规样品要求
请联系我们的业务或客服,以具体标准为准。
3.检测标准/评价标准
GB/T 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 39560系列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分别于2020年12月14日和2021年10月11日分两批批准并予以公布了中国RoHS配套检测标准即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GB/T 39560系列标准。至此,中国RoHS配套新检测标准已全部发布。
标准信息如下:
标准编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等同采用IEC 62321情况 | 实施日期 |
GB/T 39560.1-2020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1部分:介绍和概述 | IEC 62321-1:2013 | 2021-07-01 |
GB/T 39560.2-2020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2部分:拆解、拆分和机械制样 | IEC 62321-2:2013 | 2021-07-01 |
GB/T 39560.301-2020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3-1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法筛选铅、汞、镉、总铬和总溴 | IEC 62321-3-1:2013 | 2021-07-01 |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4部分:CV-AAS、CV-AFS、ICP-OES和ICP-MS测定聚合物、金属和电子件中的汞 | IEC 62321-4:2013+AMD1:2017 | 2022-05-01 |
GB/T 39560.5-2021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5部分:AAS、AFS、ICP-OES和ICP-MS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镉、铅和铬以及金属中镉、铅的含量 | IEC 62321-5:2013 | 2022-05-01 |
GB/T 39560.6-2020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6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 IEC 62321-6:2015 | 2021-07-01 |
GB/T 39560.701-2020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VI)] | IEC 62321-7-1:2015 | 2021-07-01 |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2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聚合物和电子件中的六价铬[Cr(VI)] | IEC 62321-7-2:2017 | 2022-05-01 |
|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与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相色谱-质谱法(Py/TD-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 | IEC 62321-8:2017 | 2022-05-01 |
4.法规管控要求
管控物质情况
物质中文名称 | 物质英文名称 | 元素符号或缩写 | 均质材料限值(质量百分比) |
铅 | Lead | Pb | 0.1%(1000ppm) |
汞 | Mercury | Hg | 0.1%(1000ppm) |
镉 | Cadmium | Cd | 0.01%(100ppm) |
六价铬 | Hexavalent Chromium | Cr6+ | 0.1%(1000ppm) |
多溴联苯 |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 PBBs | 0.1%(1000ppm) |
多溴二苯醚 | 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 PBDEs | 0.1%(1000ppm) |
标识要求
中国RoHS第一步标识包括橙标、绿标以及有害物质含量表,其中橙标和绿标如下:
橙标和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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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橙色图形代表产品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图形中可替换数字为环保使用年限,在环保使用期限内可安全使用,超过环保使用期限应进入回收系统。绿色图形代表产品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为绿色环保物质废弃后回收利用。
中国RoHS第二步,合格评定标识包括采用国推自愿性认证的标识(左侧)以及采用自我声明方式的标识(右侧),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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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管控物质检测
RoHS管控物质风险评估
国推自愿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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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以及测试方法标准制定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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